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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鄂尔多斯市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919.65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为城乡困难群众编密织牢了一张社会救助安全网。

截至3月底,全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919.6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5457人次。其中,城市低保保障3862户6417人,发放资金769.67万元;农村低保保障10447户20527人,发放资金2091.56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419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资金192.9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640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资金1221.65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有1208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292.3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246人次,发放资金351.5万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范围的有171人,发放救助资金19.8万元;纳入临时救助范围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65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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