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学博)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1月31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相关问题的公告》精神,参保单位2019年度社会保险申报工作暂时按照原有模式继续进行,办理社保业务网上申报需注意下列问题。
具体包括:近日,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已将2019年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发送到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请各参保单位自行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打印,并于2019年2月税务征费期内按时足额缴纳1月的社会保险费,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另外,从2月起,参保单位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申报并提交结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员增减变动申报的单位视为当月没有变更,呼和浩特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将在每月25日后统一生成应收账目,参保单位只需按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缴费即可。此外,对于2019年社保核定工作何时开展这一问题,参保单位可关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uhhot.gov.cn)或微信订阅号“呼和浩特12333” 的通知,及时了解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