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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查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驾驶员五年禁驾

近日,满洲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进行日常路检路查工作期间,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当日21时35分,我市驾驶员李某与亲属就餐后驾驶蒙E号牌蓝灰色出租车回家,在行经至世纪大街幸福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过民警询问,违法驾驶员李某承认在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半啤酒。李某在明知酒后驾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心理,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为保障广大市民春节期间的交通出行安全,市交警大队将一如既往地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路段、时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设置执勤卡点,采取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和常态性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查处“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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