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人工耳蜗救助标准达8万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君)  为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近日,内蒙古下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从2018年10月1日起符合救助条件的0到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救助,其中人工耳蜗救助标准高达8.85万元。

12月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救助对象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据了解,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旗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旗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实施意见要求,盟市、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2019年起,自治区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统筹现有的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补助资金、自治区“人工耳蜗”项目资金,分类分档对各地区适当予以补助。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