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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赤峰在行动

城区一景 天马 摄

社区开展健康教育 玉静 摄

市民健身 呼格 摄

城市休闲地 呼格 摄

社区花坛 呼格 摄

从1995年至今,“国家卫生城市”这块牌子在赤峰已经挂了20多年。

漫步在赤峰的大街小巷,整洁、美好的城区市容面貌让我们欣慰,一个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理想家园,正彰显着这座城市的魅力……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珍惜“国家卫生城市”这份殊荣,把巩固建设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作为提升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来抓,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推进新老城区协调发展

近年来,赤峰新区、桥北新区、松北新城建设突飞猛进,中心城区累计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376亿元,建成区面积达到106平方公里,人口突破百万。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154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7%,44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43.8%提高到49%。

自安居工程推进以来,赤峰市共建设保障性住房4863套,改造城市棚户区8.7万套、老旧小区640.3万平方米。李克强总理关注的铁南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7300户居民迁入新居。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11.2亿元,集中改造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多点发力、高效推进。

目前,赤峰高铁基本完成线下路基和桥梁工程,朝阳至赤峰天然气管道、琥珀沟水库开工建设,玉龙机场改扩建等一批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总投资378亿元、总规模3.8万套的新一轮中心城区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经启动实施;2×30万千瓦热电联产投入运行,中环快速路、高铁西站综合枢纽、综合管廊、垃圾发电、中水回用、环城水系治理、“两山两园”景观提升、20万千瓦背压机组热源等一批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扎实推进;进一步理顺了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城市综合执法。

注重市容环境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市容环境是一座城市给人的第一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形象。市容环境的好坏关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为确保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多年来,赤峰市始终重视对各类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的治理整顿,环境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

同时,赤峰市积极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合理布局公共厕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建设、管理、防治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对临时设置的便民市场和早夜市的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规范管理秩序,严控挤占道路;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建筑工地现场。

2010年,赤峰市在中心城区实施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行,其系统覆盖中心城区60平方公里建成区,监管事件7大类98小类,监管部件7大类114小类。自2015年以来,我市按照“发现问题及时、派遣问题迅速、处置问题准确、监督指挥有力”的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派遣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554536条,处理完成498762条,结案率为89.94%。

加强环境监测治理,全面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制度和程序,我市制定出台了《赤峰市环保局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赤峰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及办法,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制度基础。

按照新《环保法》及其配套规章赋予的环境执法监管权,我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制定并落实了《赤峰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开通了12369微信举报平台,为公众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提供便利条件。2015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年来赤峰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在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赤峰市率先在全区制定实施了《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3-2017年)》,建立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考核制。据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至2017年,我市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三连增,优良天数分别为296天、310天、318天,超额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和自治区下达约束性指标任务。

另外,赤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至2017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和安全保障达标率全部达到100%要求,生活饮用水全部满足国家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医疗废物处置符合标准要求,赤峰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城区内较大医院均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强化巡查督导,有效规范重点场所卫生监管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赤峰市持续在各类公共场所中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城区内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到100%。针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诊所数量多、分布广的公共场所,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加了监督频次,采取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以点带面的形式,进行拉网式推进检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组织开展学校教学卫生、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赤峰市以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审批发放程序及卫生监督检查程序为依托,不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美容美发、洗浴、游泳、文化娱乐场所1072户次,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3家,二次供水单位23户,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117家,医疗卫生机构880所,辖区内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监督检查频次达4次/年以上;市政水厂、二次供水单位检查频次达4次/年,水质检测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频次达2户次/年。全市三年未发生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

层层量化分解,确保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要求,赤峰市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市制定了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确定了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年度监管频次,并按照“计划”开展痕迹化、目标化监管。

同时,赤峰市在小餐饮行业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实行一地一备案原则,即小餐饮在一个店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小餐饮备案卡。备案卡载明备案号、经营地址、经营者(负责人)姓名、经营范围和品种、经营时段、从业人员数量、备案日期、有效期限、监管机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手段全面加强小餐饮监管。

为了推进量化分级等级提升工作,我市制定了《赤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15—2017)》,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截至2017年末,全市餐饮单位量化率达96%,A级达到15.4%,B级达到47.3%,集体食堂量化率达99.85%。

为了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食药监系统连续两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应急演练培训,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传染病防控,有效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质量

市政府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逐步完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布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全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90%以上;所有疫苗储存和使用单位均配备了相应的储存、运输和温度自动监测设备,全市基本实现了疫苗从储存到运输的全程温度时时监测,做到无缝衔接,确保了疫苗质量;全市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均取得预防接种资质,全市各预防接种门诊均更新了告知公示板块。疫苗接种前采取书面告知书的形式,向儿童家长再次告知上述内容,家长签字确认后,再进行预防接种,保证了儿童家长的知情同意权;积极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覆盖率达100%,补种率达95%。

赤峰市建立了覆盖全市的重性精神疾病患病、随访信息报告制度,并使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网络直报,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显著提升。2017年,元宝山区通过了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阿旗、克旗、翁旗、敖汉旗、宁城县五个旗县通过了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验收。持续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符合设置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2家,2139个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积极营造氛围,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行业标准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松山区、翁牛特旗等6个旗县区启动国家和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区创建工作;12个旗县区分别开展了旗县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抽样检测21600人;全市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195所,健康促进企业31家,健康促进学校130所,健康促进机关219个,健康促进社区170个,健康促进家庭1238个;实施健康教育“五进”工程,开展了公共卫生均等化健康教育和服务百姓送健康活动;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稳妥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汇聚宣传合力,形成大联合大宣传格局。围绕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家庭医生签约、分级诊疗等医改方面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开辟健康专栏11个,播出专题550期,发表医改方面宣传稿件30余篇。三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待咨询人员50000余人次,出动宣传人员4200余人次,悬挂条幅1000余幅,出宣传板1200块,受惠群众达15万余人次。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最主要目的是以此为载体,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得到全面、持久的改善。

赤峰市持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全力打造“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精细到位的管理机制。

赤峰市在1995年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先后四次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15年获得第六次重新命名。长期的工作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大大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卫生治理的主人翁意识,对于改善城市的卫生环境和人居条件,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蓝图绘就,逐梦惟有笃行。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全市上下已经行动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和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韧劲,让宜居赤峰、美丽赤峰、幸福赤峰名不虚传!

[责任编辑:郭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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