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七旬的婆婆李某本可以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可她却一纸诉状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原因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松山区法院民一庭受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据悉,李婆婆有四女两子,现与小儿子居住在一起,其他子女虽已成家,但多年不曾给过李婆婆赡养费用,甚至没有回家探望过。李婆婆只好一纸诉状将六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以维系生活。
俗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法庭上办案法官王黎黎当庭让六名被告知晓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道德义务。苦口婆心地劝导他们应该多关心自己的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同时也劝慰李婆婆尽量宽容谅解子女。最后,六子女都向李婆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了和解协议。
通过法官们的悉心调解,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老人与子女间的矛盾也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