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该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及社会关爱。
《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争取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特别要做好重点区域夜间和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救助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救助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的作用,鼓励他们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增设流动救助点,设立临时避寒场所,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
《通知》强调,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接受救助服务,加大身份甄别力度,加强跨省联动寻亲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春节前后要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督促各方面责任落实,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文/大草原融媒体记者 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