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创业、扩大就业的倍增效应,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以来,市人社就业部门积极调整扶持政策,大幅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截至4月底,共为1282名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5037人,同比增长300.7%,完成自治区任务的156%,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的28.1%,贷款规模居自治区首位。
为有效促进创业,包头市进一步提高了贷款额度。一般贷款额度为10万元,将最高额度提高到30万元,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成功有二次贷款需求的创业者,满足首次借款还款及时足额,且贷款使用期信誉好,带动就业人数效果良好等条件,经市人社就业部门审核,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同时,包头市进一步拓宽了创业贷款反担保渠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供反担保:符合本地规定的法人企业作担保,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科员或初级职称人员由原来每人可担保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科级或中级职称人员每人可担保20至30万元,副处级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可担保40至50万元。
此外,包头市专门建成了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实现了创业担保贷款网上和手机在线申请。将原有办结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天。有贷款意愿的创业者登陆“包头就业创业网”、“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官网或关注“包头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便可提交相关贷款申请信息。为广大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设置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受理窗口,并引进两家合作经办金融机构入驻大厅,简化了贷款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办理。将原来《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硬性要求,提高了创业者创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