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已有3592个民办办学单位

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近年来内蒙古民办教育规模逐年扩大,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592个民办办学单位,学历教育招生14.93万人,在校生41.44万人,学校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较上年增长7.55%、8.84%、6.75%。

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对民办学校税收、用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对民办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做出了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统筹管理的规定。提出对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达到国家评估合格标准的、有学历颁发资格的民办高等院校,按照高等教育生均定额事业费的10%给予奖励补助。同时,从2011年起自治区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给予民办学校2000万元的奖励支持,2013年奖励资金增至6000万元。从2012年起自治区又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在多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内蒙古民办教育规模逐年扩大,全区已初步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从学历教育到职业培训的民办教育体系,基本涵盖了教育的所有领域。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已有民办普通高校10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0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2所、幼儿园2421所、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986个(所)。

据介绍,2015年以来自治区重点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使用和换发管理及民办学校资金使用范围、管理、监督、绩效评价等各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下一步,自治区将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和管理力度。(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责任编辑:乌旗]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