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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内停车免费,你知道吗?

职能部门教您不要多花冤枉钱

“15分钟内停车是免费的”,这样的规定你是否听说过?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发改委得到肯定,《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共停车场(包括各类配套停车场和专业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可免费停车。这项规定给市民带来了实惠与便利。然而,也有一些市民反映,个别停车场在收费时仍存在违规操作。对此,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就市民提出的质疑咨询了相关部门。

记者体验

29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到市区部分停车场进行暗访,发现市民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在乌兰察布东街某商场的停车场,记者刚将车停好,收费员马上掏出收费票据要求缴费,当记者表示马上离开时,该收费员才收回了票据。在赛罕区金桥新市区金玉超市门前的停车场,记者在停留10分钟后开出停车场,收费员要求付费,记者告诉他没有停够15分钟是可以免费的。而收费员却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我们这里只要进入停车场就要收费。”最后记者只得付了2元的停车费。

在调查中,有市民投诉停车场擅自改变计费方法多收费,比如在一些公园、景点及商场附近,有停车场管理人员按“5元钱停车不限时”的标准收费,即使停车时间很短也不予退费。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新华西街一处公共停车场,刚把车停稳,一位管理人员过来告诉记者“5元钱不计时随便停”,记者询问多少钱一小时,该管理人员表示3元钱1小时,并强调说:“你就交5元钱吧,逛商场不一定多长时间。”也有市民反映说,市区有一些停车场连收费发票都没有,而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应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服务内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并且提供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票据。

办法:举报投诉

“停了五六分钟,没想到还是要收停车费。”就在记者暗访时,恰好市民孙先生前往赛罕区幼儿园接孩子,将车辆停放在学校东面的露天停车场,接完孩子回到车边时只花了五六分钟,谁知道收费员却向他收取2元的停车费。孙先生说,自己停车时间才5分钟,不应该收取停车费,但对方却表示,只要在划线范围内停车,不论时间长短,都要收取费用。

收费员不按规定乱收费让孙先生深感不满,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孙先生拨打12358进行现场举报,接线员详细了解停车场的位置以及孙先生停车过程,几分钟后,市物价投诉监督科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孙先生,要求孙先生保存相关存车手续,物价部门将对这家停车场进行调查,7个工作日回复受理情况,60个工作日回复调查结果。

职能部门教你

不要多花冤枉钱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从2014年开始将“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优惠举措推向市场,在此期间,计时收费确实应该在停车15分钟后开始计时,也就是按照实际停车时间减去15分钟的时间来收费。对此,有不少市民并不清楚,以至于多花了“冤枉钱”。目前市区内一些大型停车场已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只要车主与收费员说明在15分钟内停车,或存车计时卡上记录不满15分钟,是一律免费的。而一些小型的停车场仍执行不好,举报中心接到的关于不执行免费政策的投诉,多数发生在社会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认为场地属于自己,为停车人提供服务时不愿意提供免费优惠。市民如果遇到类似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应尽量保存相关证据或积极取证并拨打12358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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