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乌兰道派出所依法处理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当事一方被另一方用改锥捅伤臀部,民警调查发现,双方打架的起因竟是因为开“斗气车”。
事发当日晚,乌兰道派出所接到路人报警,昆北路发生打架斗殴案件,双方车辆停在道路上,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5名男子控制,依法传唤回派出所。
经调查得知,当晚6点30分左右,当事一方三人驾驶一辆面包车路经昆北路由南向北行驶,另一方两人驾驶小轿车同向行驶。先是小轿车没有打转向灯突然变道,导致面包车差点追尾,之后,小轿车又突然急刹车,面包车又一次险些撞上。
双方下车发生争吵,随即动起了手,同伴加入其中,其中一人用改锥将另一方中的一人捅伤。
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先动手打人的一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300元罚款,另一方用改锥伤人的同伴同样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