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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

11月2日,乌兰察布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兴和县召开。旨在为各级公安机关搭建沟通互助、互相学习的桥梁,取长补短、共同推动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科学创新发展。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军,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宝音德力格尔出席推进会。

推进会期间,观摩组一行先后深入兴和县高庙子治安检查站、教育园区治安防范综合教育基地、网通十字路口、兴和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兴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进行观摩。在兴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观摩组还通过视频观看了兴和县、丰镇市、交警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果。会上,兴和县、集宁区、丰镇市、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以及市交警支队分别围绕自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亮点作了交流发言。

宝音德力格尔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五大风险”防控、聚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扎实推进公安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取得良好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打击违法犯罪不手软,明确打击重点,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强化禁毒攻坚,着力推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坚持社会治安防控不松劲,重点加强防控体系“六张网”建设,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治安防控格局,提升平安乌兰察布建设的层次和水平;要坚持公共安全管理不懈怠,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着力增强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要坚持基础要素掌控不错位,强化基础信息采集、情报信息研判、“两口一屋”管控,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要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坚持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不掉队,做到有盘点、有重点、有亮点,全力以赴完成好全面深化改革和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各项任务,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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