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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变身装修公司老板 诈骗钱财潜逃终受法律制裁

如今,买房装修已成为老百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而形形色色的装修公司充斥着装修市场,鱼龙混杂,更有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时机,以给住户装修施工为名,采取和住户签订装修合同的方式诈骗钱财,当引起市民的警惕。

2015年7月20日和10月6日,江苏籍犯罪嫌疑人吴某祥利用自己是察右前旗某小区物业经理之便,编造出自己的另一个身份——某装修公司经理,分别与郭大爷和吴女士签订了《室内装修合同》,竣工期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此后,嫌疑人吴某祥以给孩子看病、购买建筑材料为由,分别收取郭大爷、吴女士装修费用114000元、45000元(经鉴定诈骗金额分别为58945元、29616元)。

眼看着交工期限就快到了,可郭大爷和吴女士却发现,各自的房屋只装修了一部分,而吴某祥在哄骗和躲避郭大爷、吴女士无效后,随之失去了联系。郭大爷、吴女士见此情况,连忙向察右前旗公安局报警。

“这可是我准备装修养老房子的钱,他怎么就忍心欺骗我这把老骨头啊!”报案人郭大爷捶胸顿足地说。

“他不是物业经理吗?居然假扮装修老板来欺骗我,太可恨了!”同时报案的吴女士气愤地说。

“这类案件在察右前旗是很罕见的。接到报警,我们立即受理立案,打击此类犯罪绝不手软。”察右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告诉记者。经过办案民警不断努力,并通过民警与嫌疑人亲戚电话沟通,近日,嫌疑人吴某祥已主动来经侦大队投案自首,赃款全部追回,并退还给了受害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祥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在装修房屋前一定要对选择的装修公司做全面了解,包括公司的执照、施工能力及公司资质等,特别是对外来人员在本地成立的装修公司,更要提高警惕。在交付款项时,最好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并且要随时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装修材料使用情况,不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的机会。

[责任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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