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内蒙古民政厅:逢救必核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申请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内蒙古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通知》明确,要求旗县民政部门作为救助对象审批责任主体,经授权后对新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开展信息核对后再予以审批。做到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及专项社会救助的居民个人或家庭“逢救必核”,家庭确有困难的“急难”对象可通过先行救助,再行核对的方式开展工作。

《通知》中规定,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专项社会救助的居民个人或家庭,要定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原则上定期复核周期不超过3个月,涉及救助对象公安户籍、车辆、人社养老金领取、社保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等部门信息按月进行核对。

今后,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新申请救助对象涉及12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包括户籍、车辆、财政供养、社保、殡葬等在内的18类数据信息的核对工作,严格落实救助申请对象“逢救必核”。(稿源:大草原融媒体)

[责任编辑:郭丽娜]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