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妻子患病丈夫不回家 岳父要替女儿申诉!

38岁的张某某与丈夫周某某在2010年依法登记结婚,六年的婚姻生活中,张某某与丈夫分居长达三年。

因张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的生活里张某某偶尔犯病,夫妻二人也出现了一些矛盾。2013年7月,张某某与周某某的儿子出生了,但随后这个孩子因为先天不足不幸夭折,让这对夫妻间本已飘摇的感情变得更加脆弱。此后,周某某便从二人在白云租住的房子搬到了固阳。张某某因患病无法工作没有收入,只能住到父母家中,这一住就是三年。

离婚

(网络配图)

今年10月,张某某的父亲向固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与周某某离婚。老人向法官讲述了替女儿离婚的原因:首先由于张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偶尔犯病,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遂张某某的父亲代张某某向固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次,二人分居三年,由于一直没有离婚,就无法为女儿办理低保;第三,在分居的这段时间里,女儿一直靠药物稳定病情,这也是一笔比较巨大的开销,实在是无力继续承担,希望周某某在离婚后能给予一定生活帮助费。

立案之后,办案法官为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首先找到了周某某,据周某某说张某某在结婚前就已经患有精神分裂症,二人本是通过相亲结识的,在相亲过程中张某某一家始终没有提及张某某的真实情况,而直到结婚后他才对张某某的病情有所了解。但张某某的父亲却不认可周某某的说法,他说婚前就已经把女儿的具体情况告诉了周某某。

本着了解张某某真实想法、维护张某某合法权益的目的,10月17日,我院民一庭干警驱车80余公里前往白云鄂博矿区与张某某进行了谈话,了解情况。在交流过程中,张某某表达了希望与周某某离婚的想法。在这期间,我院干警也一再表示,如果确实有麻烦,也可以将巡回法庭开到张某某家的楼下,方便张某某参加庭审。但张某某由于自身原因,表示实在没有办法参加庭审,还是决定由父亲代替自己参加。谈话结束后,随着张某某在笔录上签字捺印,本案也即将进入到正式的庭审阶段。

据了解,固阳法院始终坚持从保护当事人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合法权益入手,把司法为民作为司法工作重要的起始点和落脚点,尽可能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时间、地点上的便利。在实际工作中,固阳法院变当事人上门表达诉求为法官上门了解情况;把固定的审判台,变为流动的人民法庭,让法庭开到当事人的家门口,通过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最大限度降低外部因素对当事人参与审判流程的影响,最终让司法为民落地生根,出花结果,做到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精神。

(记者 李春燕 通讯员 贺治蒙 )

[责任编辑:杨苏雯]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