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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纪委强化廉政谈话 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临河区纪委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了廉政约谈,切实提高了被谈话人的纪律意识、主责意识、自律意识和担当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履职。

一是集体性约谈。年初,区纪委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约谈的通知》,主要领导和全区87个单位(部门)“一把手”和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性约谈”,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解决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打造执纪监督“铁军”。

二是针对性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分成6个组,分头与近两年梳理出的被通报的9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14名给予党政纪处分、16名被诫勉谈话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约谈”,对约谈对象和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实行台账管理,要求被约谈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书面反馈落实情况,确保约谈不走形式、取得实效,实现约谈经常化,教育常态化。

三是预防性约谈。对重点岗位、要害部门、易发案单位中的相关人员、新上任的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预防性约谈”,以谈防腐,以谈宣廉,实现关口前移、事前预防。8名侵害群众利益的农村基层干部和2名违规操办“十二岁圆生宴”工作人员主动退缴违纪款,达到了防止小错变大、养痈遗患的目的。

四是警示性约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警示性约谈”,帮助他们认清问题,及时整改,防微杜渐。55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被警示约谈。

五是回访式约谈。摸索建立约谈回访长效工作机制,对42名受到党政纪处分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回访性约谈”,掌握其思想动态,有的放矢,让其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工作。

[责任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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