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微信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两张照片,一张是一辆面包车停放在一条看起来并不宽的巷子里,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字条。另一张,则是字条的特写,留言的是车主的女儿,原来,这辆车是违停,但车主却因脑干出血正在医院抢救,“警察叔叔,……请求您不要贴罚单,医院的费用真的太高了,我们小家已经很难承担……请求您通融……”(9月12日《现代快报》)
违停,重病,医药费贵,孩子求情,舆论支持,那么对这样的违停到底该不该贴罚单呢?对于这样的质疑,显然是带着仁慈的同情心把多种因素混为一谈了,最终,感情占了上风,法律的天平发生了倾斜。而且,如果交警(或者城管)不通融就是“太机械”“没人性”,舆论压力太大。反过来,如果车主非富即贵,则人们的态度又截然相反,否则,就是徇私舞弊、践踏公平正义,甚至攀附权贵。
为什么?因为人们都有同情弱者的情怀,希望对弱者不要过于严厉。但同时人们又要害怕非富即贵利用优势多占资源、免受法律惩罚,则法律法规就成了只惩罚普罗大众的工具,于是人们希望法律法规对非富即贵要求则比较严,对弱者要宽松,甚至希望法律法规成为弱势群体的“安全阀”,只要不是恶意违法,舆论几乎一边倒,同意或默认对弱者网开一面,也不怕破坏法律公平正义。这是一个很奇怪却经常发生的现象。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同意这种观点,有论者认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张先罚后捐款,既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又不失对弱者的同情。相比透着情绪化的方案,这或许是比较科学的选择。的确,法律为弱者网开一面,即使是善意的,也无法回避损害了法律严肃性、权威性、公平性问题,而且,对于执法者来说,也很难回应对法律公平性损害的质疑,最终让执法者两难、让法律两难。
这其实也是一种法治观念淡薄的表现,因为,作为社会规则,不论是富贵还是贫穷,谁都没有豁免权,否则,社会规则就变异了,就容易引起群体之间的矛盾,不管数量多寡,这种对执行法律的公平性的质疑都是合乎常理的,必须认可。不管是谁,法律法规是用来执行的,任何一个群体不执行法律法规,都无法否认对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的破坏。这如何能够服人?
回到车主违停后重病的问题上来,笔者认为,重病不是车主违停免罚的理由,因此,应该坚持先罚后同情的解决方案,才是最为妥贴的办法。类似的问题也都要按照这种方案解决,换言之,不能因为违法者可怜就网开一面,否则,泛滥的同情可能成为纵容其他弱者仿效的暗示,岂非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