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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四项措施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乌兰浩特市兴安街道办事处以向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为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工作落实。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在小区内设立展板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兴安街民族团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学习制度、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制度等,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开展特色活动,促进民族关系和谐。通过组织开展文艺演出、邻里一家亲、百家宴等活动,为各少数民族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使邻里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关注改善民生,助力经济发展。注重对企业职工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确保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和持续稳定增收,使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提升。

[责任编辑: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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