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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那些惠民的专项资金

兴安盟下达2016年城市社区文化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80万元

为推进社区文化活动扎实开展,满足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兴安盟群众日常活动形式,兴安盟于近日下达所辖6个旗县市16个城市社区文化室设备购置专项经费80万元。

兴安盟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48万元

为扩大兴安盟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根据兴安盟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于近日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48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兴安盟6个旗县市的39所公办幼儿园、97所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及设备购置。

兴安盟下达2016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953万元

为切实满足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教【2016】760号),兴安盟近日发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953万元。

兴安盟下达2016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2261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牧区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日,兴安盟下达2016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2261万元。

兴安盟下达2016年第二批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0万元

为切实将兴安盟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兴安盟下达2016年第二批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0万元,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兴安盟下达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流动车专项资金115万元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兴安盟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流动车专项资金115万元。流动舞台车、文化车分别按照40万元、24万元标准核定,由文化部统一采购,各旗县市按照自治区文化厅统一签订的合同,支付资金、验收车辆。

兴安盟下达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奖励资金953万元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兴安盟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奖励资金953万元。

兴安盟下达2016年国家级贫困县送戏下乡补助经费508万元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兴安盟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国家级贫困县送戏下乡补助经费508万元。按照每个苏木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3000元标准,该项资金将惠及兴安盟五个旗县市的56个苏木乡镇。

兴安盟下达2016年基础教育专项资金5000万元

为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教【2016】1241号)要求,兴安盟于近日下达基础教育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兴安盟下达2016年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169万元

为支持兴安盟科技事业发展,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兴安盟通过组织专家初审、公示及内蒙古自治区终审,最终确定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企业有4家,分别是:兴安盟岭南香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兴安盟迪高门窗制造有限公司、龙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合计获得2016年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169万元。

兴安盟下达2016年科普经费9万元

为做好科学普及宣传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能力,兴安盟于近日下达2016年“十百千万”工程项目科普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发挥兴安盟科普基地的示范作用,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掌握科普知识,享受科技魅力,实现劳动收入与科普知识的双丰收,促进新农村建设。

兴安盟下达2016年民族教育专项资金750万元

为更好地支持兴安盟各旗县市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兴安盟于近日及时下达2016年民族教育专项资金75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部承担,使兴安盟18家学校受益,同时也保障了民族学校的正常运转,减轻了学校负担。(本组信息由兴安盟财政局教科文科提供)

[责任编辑: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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