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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通报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

9月30日,鄂尔多斯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1.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乌拉素村党支部书记高外违规办理生态移民手续问题。2009年,沙圪堵镇乌拉素村党支部书记高外在落实生态移民政策过程中,违规为其子高尚办理了生态移民手续,使高尚享受了生态移民补贴款62000元。2016年8月,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党委给予高外党内警告处分。

2.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郝慧敏冒领他人低保金问题。2008年,棋盘井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郝慧敏在发放低保存折过程中,冒签他人名字,私自拿走了棋盘井镇百眼井村村民王秀兰的低保存折,并于2008年10月21日至2010年1月7日期间分4次取走了该存折中的低保金3000元。2016年8月,鄂托克旗监察局给予郝慧敏降级处分。

3.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村党支部书记刘业宽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09~2015年,蒙西镇碱柜村党支部书记刘业宽为增加村集体收入,违规以其女儿刘晓艳的名义申请20亩地的粮食补贴款,共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2784.4元,其中用于碱柜村集体各项支出12360元,剩余424.4元现金存入碱柜村集体账户中。2016年9月,鄂托克旗纪委给予刘业宽党内警告处分。

4.乌审旗乌审召镇巴汗淖尔村党支部副书记余生贵套取退耕还林项目补贴问题。2000年,时任乌审旗原浩勒报吉乡巴汗淖尔村一社社长的余生贵,伙同他人伪造虚假信息,套取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贴。2001~2014年套取退耕还林补贴共计25298元,余生贵从中违规获取退耕还林补贴4200元。2016年7月,乌审旗乌审召镇党委给予余生贵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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