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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喝酒次日营运 一的哥将被禁驾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除了吊销驾照、拘留15日外,还将5年内不能再考驾驶证。9月20日上午,我市一名出租车司机心存侥幸,酒后仍上路运营,结果被玉泉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执勤交警当场查处,悔得“肠子都青了”。

9月20日8时40分左右,玉泉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交警在金峰丽水东门执勤时,一名驾驶出租车的驾驶员看到交警后突然神色慌张,交警随即将车拦下,当走到该车驾驶室附近,便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酒味,经过酒精测试,该驾驶员检测结果为33.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刘某说,他其实是头一天,也就是9月19日喝了酒,睡了一晚后,觉得身体没有什么不适,于是就像平日一样出车了,万万没想到,最后却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玉泉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交警范云鹏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体内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为酒驾,超过80mg/100ml为醉驾。该驾驶人虽然没有达到醉驾,但是根据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照且5年禁驾的处罚。目前,该起案件已移交到玉泉区交管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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