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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从即日起,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对全市各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进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节庆期间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营造和谐良好的旅游环境。

此次检查方式为各旅游企业自查,各旗县区旅游局检查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对重点旅游企业进行抽查。期间,要求旅游景区对其大型游乐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测、保养并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制订应急预案及“节假日客流控制及预警预案”等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件的发生,确保游客及相关人员安全;对可能损害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要采取防护和警示措施。对主要游客接待场所及危险源进行自查,尤其是登山、涉水、垂钓、游船(艇)等危险项目,要设置警告、提醒等标识,并增加安全巡查人员。

对旅行社重点检查有无应急预案,是否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有无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是否履行安全提醒等。要求旅游团队用车必须租用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有旅游客运资质的旅游车辆,并签订《旅游车辆租赁合同》,不得租用单位及个人的社会“黑车”,更不得租用外省籍的旅游车辆,也不能将自用车辆用于旅游团队接待。

对旅游星级饭店,重点检查安全消防标识、安全疏散通道以及机房、厨房、娱乐场所等处;游客入住登记时,是否提醒入住客人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物安全;要求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畅通运行,并配记录;查看是否有发现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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