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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政务微博微信管理规范如何出炉?

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安徽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并明确要求面向公众开放微博评论、私信以及微信留言功能,受理咨询诉求、意见建议等。记者注意到,安徽是在全国31个省份中率先对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的省份。

【焦点】

■重大突发事件一小时内转发

近日,安徽省政府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其中明确在2016年底前,安徽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

在内容发布上,《通知》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政策信息、重要政务舆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省政府微博微信要及时发布,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力争一小时内转载,微信“订阅号”不得滞后一个工作日。

只发信息不回关切是不少政务微博微信的通病。《通知》明确,面向公众开放微博评论、私信以及微信留言功能,受理咨询诉求、意见建议等。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程序转办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说明情况,指明解决途径。办理回复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直接具体、通俗易懂。

对15天以上未更新的“僵尸”“睡眠”微博微信,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失声失语、未能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信息发布不准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运维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安全事故的微博微信,通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为了将规定落到实处,安徽省政府在《通知》中明确,政务微博微信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解读】

上述《通知》发布后,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

■明确哪些留言必须回应

北青报: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等是否有具体的界定标准?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我们制定了网民留言受理规范,清晰地界定了哪些网民留言是必须给予办理和回应的。诸如,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该公开的未公开,未按照规范去执行政策,政府监管不到位的;群众咨询和了解政府工作、政策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需求,重大突发事件的回应,以及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都需要第一时间给予回应。

■做好5项“规定动作”

北青报:通知提到有几类情况下会被关停,关停之后此部门就失去了微博微信平台,是否与《通知》要求全市、县开通微博微信有矛盾?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开通政务微博微信不是最终目标,开通之后还要管理好,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论引导、便民服务这5项“规定动作”。“动作”要规范有序,如果因为管理失范,最终导致关停的,不是建设初衷,如果政务微博微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按照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是为了健康有序发展,这与《通知》要求各市县开通微博微信不存在矛盾。

■采编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

北青报:《通知》称,可采取服务外包方式解决现有运维人员不足问题。外包后若发布信息出现问题谁来负责?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可以说,政务微博微信发布的内容都属于信息公开范畴,涉密内容不能对外发布。从管理规范来说,对服务外包的机构和人员,需要有一定约束,所有的采编人员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核,签订保密协议,技术人员还要对机房开展定期巡检。《通知》对保障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安全问题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服务外包,但管理职责不能外包,审核把关不能外包,安全保障不能外包,必须由主管主办单位负责。

■不会增加财政负担

北青报:《通知》明确要求设立联络员、信息员,这是否会增加编制和财政负担?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联络员主要负责网民留言办理的协调组织工作,信息员负责通过信息报送系统上报政务信息。从目前实践来看,联络员和信息员都是兼职人员,不会增加财政负担。

【背景】

■13市开通政务微信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出台《通知》前,安徽进行了调研摸底。目前全省16个市,有14个市的市政府开通政务微博,13个市的市政府开通政务微信。35个县(市)区政府开通政务微博,30个县(市)区政府开通政务微信。但是,主管主办部门不一,管理缺位或不规范,内容保障不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也是安徽出台上述《通知》的初衷。

《通知》从酝酿到出台历时一年半,其间几易其稿。上述负责人透露,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虽然对政务微博微信有要求,但是具体怎么做还需要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此前省级层面没有对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出台过相关规范性文件,无先例可循,因此,一切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安徽省出台对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规范,都是基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上线8个月的探索实践基础上的。

2015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正式上线运行。其中,“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信上线8个月,综合影响力已稳居全省政务微信前三名,订阅数近7万人。

【链接】

■国家对两微有何要求?

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明确要求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

2014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下发《关于积极运用即时通信工具开展政务信息服务的通知》,要求把握移动互联网的规律和特点,满足网民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需求,推动即时通信工具政务公众账号的建设、发展和管理。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要求拓展政府网站传播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据《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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