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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开始啦

根据《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青山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9月1日正式启动。

参保缴费时间:2016年9月-12月,每月1日-20日。

参保范围及缴费金额:具有包头市户籍,未参加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中,城镇居民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就近的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缴费,缴费金额220元/年;农牧民按照户籍管理的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户内的在校在园学生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不可重复参保缴费,缴费金额130元/年;

包头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缴费金额50元/年;

具有包头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缴费金额50元/年;

父母一方为包头市户籍或父母一方长期在本市工作,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包头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新生儿,缴费金额50元/年。

《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后,参保范围和缴费金额相较往年有所变动,青山区社保中心采取了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了政策普及,希望广大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避免因政策了解不清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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