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及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对新学年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扎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报到情况,认真复核新生身份及报到资格,按规定为新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确保不漏一校一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要全面应用、继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招生功能,控制无序流动,实现招生秩序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杜绝择校问题发生。要尽快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确有必要保留的,要对社会公布,并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保障,不得跨片区择校。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普通高中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除批准设立的课改项目班以外,不准违规招收国际班等高收费的所谓特色班。对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复读生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已通过网报正式录取的新生,凡无故不报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普通高中学校均不能收取管理费或碍于人情为其空挂学籍,一经查实将追究校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