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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公安局和媒体玩“躲猫猫”?

8月8日,本报刊发新闻,对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的山东籍女士范玉香的小狗被开鲁县公安局车管所女民警王均瑶开车轧死以及狗主人讨说法的过程进行了报道。

在之前的采访中,开鲁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贾玉玲告诉记者,范玉香他们已经提出行政复议,在提出行政复议期间,不能向媒体提供办案录像。但是范玉香等3名当事人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提出行政复议。

当事人之一的冯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车管所办事大厅遇到王均瑶并发生争执,前后也就1分多钟,我们就被劝走了。1分多钟的争执怎么就成了扰乱办公秩序了?而且我们自始至终也没有骂过王均瑶,更没有碰过她一个手指头。公安局给我们定罪人身攻击,不知道依据是什么?”冯淑龙还告诉记者,从6月12日事情发生,到7月12日他们被拘留罚款这1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先后3次到开鲁镇派出所做笔录。其中6月29日开鲁镇派出所副所长周凤春还打电话给他,让他们过来改一下笔录,说他们的行为已经经过研究了,只进行罚款处罚,够不上拘留。可是就在冯淑龙等人到自治区公安厅和通辽市公安局上访回来的第二天,他们就被拘留和罚款了,他认为这是在有意打击报复。冯淑龙还向记者提供了6月29日开鲁镇派出所副所长周凤春和他的电话录音。

8月15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开鲁县委宣传部,就行政复议、冯淑龙提供的电话录音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开鲁县公安局对冯淑龙他们处罚尺度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向分管外宣的李副部长提出采访开鲁县公安局的申请。李副部长给开鲁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宋国喜拨打了电话。宋国喜副局长表示请示以后再答复由谁来接受采访。可是等到上午下班时,开鲁县公安局方面都没有回复县委宣传部。下午将近16时,李副部长告知记者,从中午到下午,无论他怎么打电话发短信,开鲁县公安局方面就是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开鲁县委宣传部方面实在联系不上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记者的采访无法协调落实,宣传部方面对此感到很无奈。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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