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和浩特新闻 > 正文

呼和浩特市年底前完成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发放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卫计委了解到,根据各地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发放测算及工作推进情况,新城区、玉泉区、托县、清水河县将于8月底之前完成发放工作,土左旗、和林县、武川县将于10月底之前完成发放工作,回民区、赛罕区将于年底之前完成发放工作。

据了解,7月2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实施意见》(呼政发[2016]31号)。《实施意见》明确规定,2016年1月1日前发生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未按《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发放一次性扶助金的,均按2015年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发放,做到城乡统一标准,伤残、死亡家庭统一标准。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旗县区列入当年计划,市级不予补助。从2017年开始,新增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全部列入旗县区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萨其]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