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阿拉善新闻 > 正文

阿拉善盟修订奖励扶持办法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休闲农牧业与乡村牧区旅游示范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全国“百强”旅行社在阿拉善盟设分社,年接待游客200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近日,阿拉善盟对《促进阿拉善盟旅游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大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范围和力度。此举对蓬勃发展的阿拉善旅游无疑是重大利好,对加快阿拉善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亮“苍天圣地阿拉善”旅游品牌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根据新修订的《办法》,阿拉善盟除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新评定的五星、四星、三星级饭店及农牧家游(点),获得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业绩突出旅行社”称号的阿拉善盟旅行社,以及对促进阿拉善盟旅游业发展贡献卓著的企业、个人进行奖励外,还鼓励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业发展。如,《办法》新增了奖励项目——对自行出资成功举办具有影响力的旅游节会活动的非政府部门或单位,一次性奖励2至5万元。

《办法》还增加了培养和引进旅游人才奖励项目。一是阿拉善盟导游员考取高级、中级导游资格,在阿拉善盟继续从事导游服务并签订合同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和5000元。全国、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导游员与阿拉善盟旅游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和2万元。二是外语导游员与阿拉善盟旅游企业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办法》还对“引客到阿拉善”奖励项目作了修订,对游客人数、奖励金额等进行了调整,并新增刺激冬季旅游的有关奖励措施。

阿拉善盟旅游局局长刘冲霄告诉记者,为鼓励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农牧区旅游产业化发展,有效开拓客源市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阿拉善盟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幅度,旨在进一步鼓励培养和引进旅游人才,激发旅游企业积极性和参与性,力争将阿拉善盟旅游旺季做精淡季做活,增加游客总量,提高旅游经济质效,做大做强“苍天圣地阿拉善”旅游品牌,推动阿拉善向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大步迈进。

[责任编辑:May]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