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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租车位不让进小区,巨华·朗域物业侵权了!

连日来,呼和浩特市巨华·朗域小区部分业主陆续向本报反映称:“我们小区物业让有车的业主租车位,否则就不给办理小区门禁卡。部分业主对这一规定不满,拒绝租车位,导致近日连续发生有车业主与门卫发生争执堵住小区大门,影响所有业主正常通行的情况。”

8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据业主们介绍,该小区于2012年建成,目前共有1000多位业主。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有500多个车位,地上有300多个车位。而地上的300多个车位,并未在当初建设的规划之中,只租不售,全年租金是2880元,贵得离谱。面对这一规定,有的业主租了车位,也有的业主认为物业此举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不买账。其中有4位车主和物业争执得厉害,甚至车牌号还被物业列入黑名单,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允许这4辆车进入小区。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的富华物业朗域项目部。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完全了解,同时告知记者负责人赵利光不在。记者随后5次拨打对方手机,对方除了正在通话中就是无人接听。无奈之下,记者短信告知对方采访意图,希望对方尽快和记者联系。当日下午,记者又多次拨打对方手机仍旧无人接听。

针对此事,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规定,小区建成之初,若经有关部门批准有规划车位,那么这些车位出售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小区车位未在当初规划之中,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发商私建或者物业私划而后出售、出租,则不合理也不合法。《物权法》还规定,小区的公共道路和地上车位为所有业主共有,业主有权将车停放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也有权决定自愿购买或租用。不租用车位不能成为阻止业主进入自己小区的理由。巨华·朗域物业租车位与办理门禁卡捆绑,以及不租车位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的规定和行为,都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截至8月8日18时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物业负责人的回复。小区部分业主表示,他们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准备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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