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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再增试点 内蒙古入围

内陆沿边地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启动会2日在重庆召开。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坚表示,今年将在现有的试点基础上,新增包括重庆、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内的6个试点省区市,进一步提升内陆沿边地区的开放水平,助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日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16年年底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从沿海地区推广到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建立标准体系”。国家口岸办在结合申报省市的信息化程度和自身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了重庆市、陕西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等6个省区市作为新增的“单一窗口”试点省区市。

“单一窗口”是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的要求。企业只需要一次性向贸易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信息和单证,由统一平台进行一次性高效处理。韩坚表示,单一窗口是有效提升口岸便利化和国际竞争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在内陆沿边地区建设单一窗口,有利于提升该地区的开放水平,助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

[责任编辑: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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