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12时,家住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白塔居委会的李某某收到这样一条短信:“2016年7月25日‘盗窃’一案,我单位已〈受理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张飞、郭健。你(单位)可通过访问鄂尔多斯市网上公安局(www.ordosga.gov.cn),在鄂尔多斯案件查询中输入告知单号:A1506216300002016******,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特此告知!”
2016年7月25日10时许,李某某停放在达旗树林召镇商城西门对面门市前的电动车被盗,随后李某某报警。2小时后,报案人李某某就收到了该短信。2016年7月26日9时,李某某接到了达拉特旗公安局关于短信告知的回访电话,李某某在电话中对回访民警说:“你们通过短信告诉我案件进展情况,我觉得心里很踏实,我为你们这一举措点赞!”
群众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案件有没有破,进展情况如何。从今年7月13日起,达拉特旗公安局积极主动落实“短信告知”执法公开工作,利用手机短信将案件信息、受理立案、强制措施、案件进展、门户网站网址和案件编号及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办案单位对案件重要环节涉及当事人知情权可以告知的事项,均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以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比如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办案民警在公安内网操作受理立案、拘留、逮捕、起诉、扣押涉案财物等流程时,系统自动将有关信息经过“网闸”交换,传送到短信平台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状态、主办单位、办案民警联系方式等内容。此外,为了方便查询,当事人还可登录市公安局官网“鄂尔多斯市网上公安局”,查询所报案件的相关信息。该项举措彻底解决了办案民警不能主动告知、及时告知或告知内容不全等突出问题,解决了个别特定对象不愿意或不会通过网络查询的障碍,通过实现特定对象自动短信告知功能,改变了以往特定对象公开只停留在原始的纸质告知和通过案件编号查询的现状。
“短信告知”运行以来,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执法的满意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纷纷为“短信告知”这一新的执法公开方式点赞,民警执法的满意率也大幅提升。截至目前,达旗公安局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以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的信息量已达到1451条,日均发送量为207.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