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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九项措施做好灾情预防应对工作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于7月26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并根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及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九项措施,从人、财、物等关键环节予以保障。

一是成立抗洪督察工作机构。二是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旗区红十字会切实增强做好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常务副会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抗洪救灾工作要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把各项工作抓早、抓细、抓实。三是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对备灾救灾中心(仓库)的管理。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对现有物资进行清点核查,分类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通过协议代储的方式,增加帐篷、药品、粮油、衣被、家庭包、编织袋、发电机、雨伞、雨衣、手电筒、雨鞋等救灾物资储备,同时购置行军床、救生圈、逃生绳、工具箱、细铁丝、蜡烛等必要物品。五是畅通物资运输渠道。市红十字会给交通部门发函,要求在灾情发生时予以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运送物资车辆免费、优先通行,必要时提供车辆。六是举行赈济救援演练。七是加强灾情监测。启动24小时应急响应值班机制,明确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在灾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作出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八是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作用。加强与德圣等4支医疗志愿服务队的对接,新发展1支水上救援队,进一步壮大抗洪救灾队伍。九是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 (红会宣)

[责任编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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