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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严禁普通高中“掐尖”招生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正值内蒙古各盟市中考录取阶段,会议重点部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严禁中小学特别是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违规“掐尖”招生。

自治区要求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盟市、跨旗县(市、区)招生。严禁普通高中违规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高考定向班、复读班等名义招生、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以举办特长班、实验班、火箭班等名义分班或变相招收择校生。

自治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治理普通高中违规跨地区“掐尖”招生现象,严格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等违规现象进行严格清查。自治区教育厅已建立对高中学籍的抽查机制,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对于私下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学籍的,将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并追究责任。

自治区明确,在教学、招生、考试等教育活动中,实行校长问责制。对存在抢生源、乱招生等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外,有自治区级或盟市级示范(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的一律取消,对违规学校校长要全区通报,情节严重者,建议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

[责任编辑: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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