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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案例】2014年4月1日,王先生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15年5月1日,王先生又与从事个体经营的女子李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将这套房屋租赁给李某,并约定年租金为6万元,每年5月1日和12月15日两次交清当年房租。但是,2015年12月15日第二期房租到期,李某却没有交付租金。王先生想把房子收回,但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李某的父母提到签合同时,他们的女儿还不到18周岁。那么,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无效?

【分析】我国民法规定,公民达到18周岁或已满16周岁,并且收入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为完全民事责任年龄人,可以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李某可以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不是一律无效的。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同时,为了保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法律还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典源律师事务所供稿)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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