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呼和浩特新闻 > 正文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虽然这些年来,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倡,到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让诚信成为每个人在社会上的“通行证”已成为普遍共识和努力方向。但不可否认的是,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问题,一定程度上还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顽症,不仅社会公众深受其害,广大诚信经营的企业也深受其害。

究其因则是失信成本过低。一方面在于我们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不够健全,惩戒力度也远远不够。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相应的守信激励制度,诚实守信者不但不能从守信中获益,甚至还可能因此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结果劣币驱逐了良币。

因此,要让全体公众将诚实守信的理念筑牢,必须对诚信主体奖罚分明。对信用主体进行联合惩戒,是为了让失信者付出失信成本,唤醒其诚信意识,也是为了警示他人。而对诚信主体进行激励和奖赏,则是在树立诚信标杆、引领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同时,激励和奖赏也是对严厉惩戒措施的反向衬托,可让失信者深刻意识到“失信多可怕”“守信多可贵”。一方面,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信用主体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效果真实客观,凸显诚信激励机制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拓宽诚信激励的领域和范围,让更多诚实守信者能得到更大实惠。 (文/刘军)

[责任编辑:张雨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