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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用3年时间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工作,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总体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以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的方式,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意见》提出,要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销售商品抽检和网上消费投诉维权工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主体内部监控制度;提升互联网领域市场监管能力。以“搜得准、找得到、查得了”为目标,提高执法打击的精准度。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和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健全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工作体系。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政企沟通与协作,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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