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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采取“七项”措施力促全市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目标、清查基准日和范围、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步骤、组织实施、经费保障、操作系统、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  

二是成立了“呼市财政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成立文件《关于成立呼市财政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报告》(呼财资[2016]27号),资产清查具体工作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负责全面落实,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全市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是召开呼和浩特市资产清查动员大会。3月18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4月1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 

四是开展市本级资产信息系统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为期两天,于4月20日完成。市本级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计8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进行数据迁移。为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委托软件公司进行了数据迁移工作。为不影响新旧系统数据迁移,确保迁移后数据真实一致,要求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进行了汇总,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决。 

六是开展检查督导。下发了《关于呼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及资产清查工作督导的通知》(呼财资函[2016]12号),按照资产清查进度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形式主要以召开推进会和深入单位调研为主,上半年共召开四次资产清查推进会,深入单位调研七次。 

七是公开招标中介机构。为方便单位尽快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呼市财政局公开招标了六家资产评估机构和十四家审计机构入围,对市本级各单位资产进行评估和审计,单位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的,可在入围范围内自行选择。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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