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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运用高考“加分”政策?

7月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对取得一定荣誉、称号、奖项的考生,或者少数民族、归侨子女等特殊身份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给予一定的政策照顾,在其总分基础上加上一个分值,统称为政策性照顾,一般俗称“加分”。

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虽然经过加分,总分提高了,但是也不是所有的院校都认可这个分数,这就需要特别注意。有的院校承认政策性加分,有的不承认加分,有的承认部分加分,有的虽承认加分但规定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一定分值,有的在专业录取中以“裸分”排队但同分数下优先录取有照顾条件的考生。

比如某院校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就明确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原始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为准。”上例中,院校在录取时要减去政策性照顾分值,以“裸分”排队。

那么,对于想报考上述院校的考生来说,加分是不是就没有用呢?加分还是有用的。比如某考生“裸分”可能达不到某院校的出档线,但在“加分”后可能达到出档线了,就取得了院校的“入门”资格,但也仅仅是获得了“入门”资格,会不会被录取还要看院校的录取规则,如果志愿院校不认可加分,考生就要以“裸分”排队了。实际填报志愿过程中,减去加分分值后,考生往往已经不在该院校的招生计划范围内了,院校会退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认真研读院校的招生章程,在这个环节上出现失误而被院校退档是很可惜的。当然,大部分院校还是认可加分的。

文/本报记者 周 婷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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