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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环境监测站通过资质认定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由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阿拉善盟环境监测站组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对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资质认定现场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

评审组采取查、看、问、听、考、评的方式对监测站的管理体系、人员配置和技能、检验场所及其环境条件、设施和仪器设备的配置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同时向监测人员和实验人员派发盲样样品进行了现场试验考核。经过两天的紧张考核,评审组一致认为,包头市监测站具备开展其申请的所有项目(10个种类336个)相应检测工作的能力,并同意包头市环境监测站通过本次资质认定现场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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