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期10天的九原区法院“草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启动。行动当日,执行干警便执行回案款347800元,既保障了困难企业的生存、发展,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九原区法院执行局前期已开展了“涉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涉及劳动争议案件22件,被执行人均为包头市某环保公司,涉及案件标的89.4余万元,经过多次执行,尚有30余万元未能执行,本次行动的任务就是对“涉劳动争议”案件的余款进行全面“收网”。
2015年,申请人边某等22人与被申请人包头市某环保公司因拖欠工资引发劳动争议,经包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和九原区法院的审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借助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拉网式搜索,发现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且无直接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自治区高院“全区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要采用“放水养鱼”的方法,处理好对困难企业依法执行与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关系,为了保障该企业的生存、发展,执行干警变通执行方式,要求企业分批分期给付执行款,同时全面排查其债权、债务情况,发现被执行企业对多家医院拥有到期债权。九原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刻采取行动,一方面对第三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一方面向其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均未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