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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现身餐馆供观赏 博人眼球也遭到质疑

鳄鱼现身餐馆供观赏 博人眼球也遭到质疑  动物保护协会:饲养鳄鱼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

被饲养在玻璃箱中的鳄鱼

近日,热心市民在维多利时代城五楼的餐饮区内,发现了一条活鳄鱼,因为非常稀有,人们纷纷围观。但也有市民提出质疑:“鳄鱼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吗?这样圈养算不算违法呢?”

昨日上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市民所说的饲养鳄鱼的某餐馆门前,看到这条鳄鱼被放在一个宽大的玻璃箱内,玻璃箱上面盖着两块玻璃板,两边留有透气孔。玻璃箱的底部有一层水,鳄鱼体型不大,身体上还有一些不明显的红色斑纹,嘴巴上缠裹着几圈胶带。鳄鱼的眼睛是睁着的,四肢还有小幅度的动作,来往的行人无一不驻足观看。

市民张女士拿出手机,一边拍照一边说:“真的是活的,他们好残忍呀,这样困着多难受。”另一位市民李先生却说:“这应该是可以食用的鳄鱼吧,不然怎么会放在餐馆门前呢?”大家一边讨论着,一边拿着手机拍照或录像。

那么,这条鳄鱼是用来食用的吗?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询问了该餐馆的一位前台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这条鳄鱼确实是我们餐馆的,不是用来食用的,是用来观赏的。我们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喂养它,大家不用担心。”

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内蒙古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的邹副主任。邹主任说:“如果饲养鳄鱼的商家没有驯养繁殖许可证,那么商家的饲养行为就是不合法的。无论是买卖鳄鱼还是饲养鳄鱼,都需要有国家认可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才能进行。如果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向我们或者公安部门进行举报。但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动物的级别,如果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那么处罚力度自然很大。因为商家很有可能并不懂得详查鳄鱼的来源和检查销售鳄鱼者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所以具体的调查还需要公安部门配合。鳄鱼在南方确实有被用于食用的情况,但必须要来源合法,养殖过程正规。但据我了解, 我区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有关鳄鱼的经营性的驯养繁殖场,所以该商家的鳄鱼来源有待进一步考证,而且咱们这边的环境和条件也并不适合饲养鳄鱼。”

邹主任在采访结束时提醒市民:“不要食用这些看似稀奇的动物,因为这些动物的来源并不明确,而野生动物的疫病有很多,很容易传染给人类。”(记者 李蒙)

[责任编辑: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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