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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求各地做好汛期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区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汛期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水利部门、民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会商,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农业气象观测站及时获取自然灾害天气预报数据,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落实措施,减少灾害损失,特别要做好雹灾和暴雨预警,保障农牧(渔)业生产安全。

通知强调,要制定完善好防灾减灾预案。各级农牧业部门要搞好救灾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准备,确保灾后能及时毁补种。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灾情发生后要通过农情系统及时调度,发生重大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发生重大灾情地区采取24小时报告制度,每天定时上报相关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通知要求,要强化各项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各地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种植习惯制定灾害应急措施,并充分发挥各级技术部门的优势,指导农牧民在灾害中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灾害损失。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统计核实灾情,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做好灾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好农业保险勘查定损和理赔工作。

[责任编辑: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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