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地域广大,文化积淀深厚,各民族文化生活昌盛。贯彻落实中央“一带一路”战略决策,打造自治区“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以实际行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的提升内蒙古文化品位,启发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提升内蒙古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特举办“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1.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3.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5.时代书画报社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三)组委会(按姓氏笔画排列)
主 任:刘大为
副主任:于志学 冯双白 胡宝利 周荣生
李东辉 张宇 郭希敏
委 员:马新林 乌兰 王利峰 王德荣
刘长国 刘国旗 刘春华 刘新科
吕峻涛 孙志钧 朱全增 祁海峰
宋鸣 张道兴 旷小津 李宝林
李建明 杨华山 周荣生 范扬
胡勃 袁辉 崔俊恒 韩友海
谌宏微 董从民 谢麟
秘书长:李东辉
副秘书长:李征 邓白跃进 刘耀纲 杨宗霖
陈亦工
(四)艺术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列)
主 任:胡宝利
副主任:孙志钧 胡勃
委 员:于志学 任惠中 刘国旗 吕峻涛
祁海峰 张道兴 李东辉 杨华山
赵志田 高文丰 崔俊恒 董从民
二.展出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8月30日
地点:内蒙古展览馆
巡展:内蒙古全区部分盟市
三.展出规模
面向全国征稿,国画油画作品150件,优秀作品10件,入选作品140件。
四.作者待遇
1.优秀作品10件(税前收藏费5件油画10000元/件,5件国画8000元/件);
2.入选作品90件,(税前收藏费油画4000元/件,国画3000元/件),50件作品入展“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颁发收藏证书;
3.国画作品一律不小于六尺整纸,油画作品不小于1米×1米。所有作品全部由大展组委会收藏;
4.展出后将汇编出版《中国梦·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集》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5.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五.作品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画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每位作者寄发照片同时,邮局汇款150元通联费,汇票存根同时和作品照片寄出。谢绝合作作品和超大作品投稿,初评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时代书画报网站http://www.shuhuanews.com。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凡违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六.送件要求:
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送件地址电话通知。
七.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截止。
八.照片收件及收款地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南二环首府国际公馆1—24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邮编:010020
收款人:内蒙古时代书画院
照片收件人:何茂竹 托娅 娜丽 刘笑天
电话:0471—5200949
15560999968 15004716471
九.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6艺术草原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