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土左旗下十里坡村的土地流转费为啥迟迟不发?

连日来,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兵州亥区域服务中心下十里坡村的多名村民向本报反映,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方式占用该村2000多亩耕地后,今年却迟迟不给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

据村民们介绍,2012年3月,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下十里坡村各户村民分别签订了一份《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于是,该村2000多亩耕地被该公司占用。按照合同约定,土地流转期限为16年,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土地用于建设蔬菜大棚,每亩地每年向村民支付826元的土地流转费。照此计算,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需每年向下十里坡村村民支付160多万元的土地流转费。村民们说,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必须在每年的3月份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签订合同的前几年,该公司每年基本上都是按时向村民支付了土地流转费。然而到了今年,该公司却至今没有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费。村民们多次去找村委会,得到的说法总是:“钱很快就会发下来了。”

5月10日,记者来到下十里坡村采访时,该村村支书王林忠和兵州亥区域服务中心负责下十里坡村的包村干部王苏和均表示村民们确实尚未拿到土地流转费。对于为啥至今没有支付,王林忠和王苏和称他们也不清楚,让记者去问土左旗香岛现代(光伏)农业产业园区(隶属于内蒙古香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随后,记者来到距离下十里坡村不远处的土左旗香岛现代(光伏)农业产业园区时,办公室一名姓赵的工作人员让记者给一位名叫刘忠义的园区负责人打电话。记者拨通刘忠义的手机后,刘忠义表示:“我在园区任副职,说了不算,你还是去采访园区主任朱连贵吧!”然而当记者索要朱连贵的联系方式时,刘忠义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均拒绝提供。无奈之下,记者把手机号留给了园区办公室赵姓工作人员,让朱连贵给记者打电话。然而,截至记者发稿也没有等到朱连贵的电话。

[责任编辑:杨苏雯]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