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资讯 > 正文

内蒙古4月自学考试曝光违规考生59人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6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期间,全区共有59人违规。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各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作出公告。 这些考生的违规行为主要有: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上述行为被处以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直接提出申辩意见。

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文/本报记者 周 婷

[责任编辑:付晓娟]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