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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船舶非法营运

近期,随着气温回升,包头市的水上旅游提前进入营运期。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净化包头市水运市场,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17日至4月20日,包头市地方海事处对包头市辖区内旅游船舶的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经督查人员明察暗访发现,在黄河高新区段、九原区段及小白河蓄滞洪区,个别船舶私自改变船舶用途,非法载客运营,还有个别船舶虽未被当场发现,但据群众反映存在非法载客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地方海事处对相关各旗县区海事管理机构下达了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海事水运管理部门近期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船舶非法运营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船舶非法运营现象,维护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安全。要对当事人下达有关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救援船和自用船上张贴明显“禁止营运”的标志,便于游客识别。在非法经营船舶停靠地段及附近游客相对集中地段岸边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船舶,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孙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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