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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杭锦旗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制度贯彻执行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走样。

科级领导全覆盖。各单位确定专门负责人,认真组织本单位科级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确保244名正科级、50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每年1月进行一次年度集中报告。

报告事项无遗漏。报告表须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报告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14个方面的内容,要求领导干部按照《填表须知》如实填写每一事项的具体信息,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最终由单位“一把手”审签,层层压实任务,确保报告事项无纰漏。

抽查核实不走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抽查核实,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按3%—5%的比例进行,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等进行重点抽查。

[责任编辑: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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