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 正文

一女子犯重婚罪获刑

日前,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重婚案件,女子陈某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另一名男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1999年12月的一天,陈某与高某在乌海市海南区领取结婚证,并举办婚礼。次日,陈某逃婚至呼和浩特市,与高某及家人断绝联系。后来,陈某与蔡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育一女。2012年,陈某使用另一身份信息,与蔡某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15年,高某将陈某起诉至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May]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