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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确定

4月1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获悉,呼和浩特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4月18日8时30分开始网报,至4月29日17时30分结束。其中,4月23日、24日(周六日)报名网站不开放。

 

据了解,认定人员范围为:户籍在呼和浩特市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任教学校在呼和浩特市区域范围内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另附《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聘(录)用人员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驻呼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另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定资格种类为: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旗、县、区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自治区教育厅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文/本报记者 王树天

[责任编辑: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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