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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成,1万元居间服务费为啥迟迟不退?

“在选购房子的时候,我们向房产经纪公司交纳了10000元居间服务费,对方当时承诺,如果最终没有签署购房协议,将会全部退还这10000元,最终我们决定不在这里购房,但这笔钱却迟迟拿不到。”昨日,市民刘先生打进呼和浩特晚报新闻热线反映。

据刘先生介绍,3月11日,他和妻子前往金隅丽港城售楼中心看房子,当时向他们介绍情况的是呼市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比较,他们选中了一套售价50多万元的房子。这名工作人员建议刘先生先和他们签订一份《居间合同》,同时交纳10000元居间服务费。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如果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这笔钱会直接抵充房款,并且还有一定优惠,如果最终没有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这笔钱会在一周内全部退款,听了这名工作人员的建议,刘先生觉得即使自己不买房子,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于是就签了合同,交了10000元。

3月16日,刘先生夫妻经过一番考虑,决定放弃从金隅丽港城购房的计划,于是就向呼市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那名工作人员申请退款,当时这名工作人员也承诺会在10天之内将款退还。到了3月26日,他并没收到退款,又等了10多天,对方的退款还是没有到位。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呼市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霍先生,霍先生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该公司的确承诺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10000元居间服务费全部退还给刘先生,但是因为期间开发商负责人出差,而没有开发商的签字,退款不能出账,所以就将此事耽搁下来,最晚在下周一,这笔钱一定会打到刘先生的账户上。

[责任编辑:杨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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